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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肺炎“国家处方”清肺排毒汤,被人申请了专利!究竟是怎么回事?

韩百科君 百科君的IP杂谈 2023-01-15


不管你是中医粉还是中医黑,提到“清肺排毒汤”,大概都不得不服。


毕竟在此次新冠肺炎的战疫中,此方的疗效在那搁着。


2月底,清肺排毒汤就被纳入了第六版诊疗方案;现在第七版诊疗方案里还有它。


无论是战疫一线的医生,还是中西医结合专家,甚至是国医大师,都对它称赞有加。


目前,抗疫前线都在大面积使用清肺排毒汤,轻重患者还都能用。



说它是“国家处方”,一点不为过。


首先是2月6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发文说,1月成立了个应急专项筛选方剂,最后“找到了”清肺排毒汤。


然后在河北等四个省开展疗效观察,有效率90%以上,然后联合国家卫健委就向全国推荐了。


其次,这个方剂其实是出自中医经典著作汉代张仲景《伤寒杂病论》!


它是麻杏石甘汤、小柴胡汤、五苓散、射干麻黄汤四种经典的方剂,再做加减,最后一共是21味中药。


等于是咱老祖宗留下来的精华!


最后,之所以敢快速向全国推广,还因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还专门成立了一个“清肺排毒汤专项组”。


薛伯寿、仝小林、王永炎三位国宝级的国医大师、院士,都认可了清肺排毒汤,后期还发了一些文章来阐释药理。


所以真真是,国家为快速应对新冠肺炎,开出的中药良方。


可以看一下CCTV4于3月2日播出的《中华医药 抗击疫情》第一集,视频链接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Kk_AaSwcDB6l1H-ZOOWrPA


还有微博网友甚至向国外推荐清肺排毒汤,说“不要专利费的”,拿去用。



但是....


清肺排毒汤的方剂治疗新冠肺炎的用途,被人申请了中国专利!


一个眼下正被广泛用于抗疫救人的药方,被人申请了专利,这是什么情况?


3月6日,国知局公开了一件名称为《一种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方剂及其应用》的专利申请。

其中,该专利权利要求2中公开的中药方剂,经比对就是“清肺排毒汤”无疑!


21味中药一个不少,中药分量丝毫不差。

而权利要求9要保护的,就是清肺排毒汤治疗新冠肺炎的用途。


那如果专利真的授权了,拿清肺排毒汤救治新冠病人还有侵权风险?!


更神奇的是,说明书明确说了,本发明中的方剂就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应急专项用到的方剂。



而且药剂临床疗效观察的数据,也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信息类似,只是观察的患者数量稍有差异。



最神奇的地方在于,专利的申请日是2月6日,就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清肺排毒汤的当天!!


如果这件专利是官方有关部门申请,倒还好理解;


但是现在专利申请人、发明人都是一位个人。


所以问题来了,该专利申请的申请人、发明人——葛又文是谁?


他是怎么能在官方发布药方的当天,就提交专利申请的?


隐隐感觉葛又文不一般。


目前全网关于清肺排毒汤的报道,都来源于2月6日18点49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官宣。


如果是这样,在看完新闻之后当天“抢着”申请专利的确实难度有点大。


除非他是在公布清肺排毒汤方剂之前已经获悉;


或者在1月27日-2月5日在四省观察清肺排毒汤疗效时,参与过有关工作的人。


很遗憾,这位神秘的葛又文之前没有申请过专利;CNKI上也没有他曾发表过论文等的记录;甚至百度、微博,都查不到他的介绍。


所以这位葛又文到底是谁?


恰恰在前几天,国家中药管理局的官方公众号推送了一篇文章,题目是《王永炎:清肺排毒汤通过中医药抗疫百年大考》。


看来作者是王永炎。他就是前面说有来解释药理的国医大师,清肺排毒汤专项组的专家。



王院士一定应该是了解清肺排毒汤来龙去脉的关键人,而文中恰好提到“葛又文拟定并提供”了清肺排毒汤。


所以,可能对上了!


这件专利申请的发明人,

可能真的是清肺排毒汤的拟方人!


回想起来,之前官方报道使用的字眼一直都是“找到的清肺排毒汤”,“推荐的清肺排毒汤”。


可能官方一直认为清肺排毒汤的方剂来自中医经典方剂的组合,现在被专家们找到了,其他人直接用就好了。


所以没有具体报道过清肺排毒汤方剂的拟定人。


但在国医大家眼中,把这四个经方放在一起可能本身也是一种创新;


尤其是在应对一种从未出现过的流行疾病时,还能快速见效的。


也许真值得申请一件发明专利。


所以,如果没有这件专利申请,我们可能会忽略一位抗疫功臣?!


无论他是谁,他在哪里,请记住这位发明人——葛又文!


如果没有这件专利申请,没有王永炎院士那句话,


可能官媒永远不会提起是谁拟定了这个救人无数的方剂;


我们也无法确认究竟谁才是清肺排毒汤真正的发明人!


我甚至觉得那个抗疫先进的名单上应该有他,国家甚至都应该给他奖励。


......


只是在疫情当前,公开这件专利有点尴尬...(下面来说我的老本行)


首先,是申请权的问题。


申请专利是葛又文的权利,但他是“单方面申请”。


毕竟疗效数据是“拿来的”,那么参与疗效观察的相关单位可能也应该具有申请权。


甚至可能涉及到职务发明的问题,所以专利申请权也会比较复杂


其次,是专利使用的问题


专利毕竟是商业用途,如果一个被广泛用于抗疫救人的药方获得了专利权,那多少有些让公众觉得很难接受。


我宁愿相信葛又文误以为,申请的专利是一种学术上的认可,他只是申请一件专利,证明清肺排毒汤是自己的成果。


但如果当疫情过去了,未来新冠真的会像流感一样一直伴随人类,那时我认为收取专利费没有问题,就跟治疗甲流的奥司他韦也会收专利许可费一样。


但是话说回来,这件专利会被授权么?应不应该授权呢?


那我们接下来就说一下这件专利申请的新颖性问题。


如果清肺排毒汤的方剂在2月6日之前没有被公开过,就不算丧失新颖性。


审查员也大概不会用新颖性的问题去质疑、去驳回这件专利申请。


当然,如果之前参与清肺排毒汤的制备、药效观察的相关人员知道方剂,但是没有对外泄露,而且他们也没发过朋友圈、微博啥的,那大概可以不算破坏专利申请的新颖性。


但是,我要说但是了....


虽然“清肺排毒汤”在专利申请日(2月6日),是第一次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开;


但是,麻杏石甘汤、小柴胡汤、五苓散、射干麻黄汤这四种方剂可不可能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就同时被公开呢?


还记得前面提到,清肺排毒汤1月27日-2月5日在河北省观察疗效不?


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在1月31日发布的河北省中医防治方案(试行第三版);


2月1日发布了河北省新冠肺炎诊疗方案(试行第二版)。


在上述两份公开的文件中,都明确推荐使用上述四种汤剂,并明确公开了清肺排毒汤的具体方剂!!


均早于专利申请日2月6日。


如下图:

所以,这件专利申请大概会因为丧失新颖性被驳回


但即使这样,我们也应该记住清肺排毒汤的拟方人——葛又文。


他值得我们的尊敬,是位抗疫功臣!


他拟定的清肺排毒汤成为“国家处方”,在前线救治了大量新冠肺炎患者。


等等,我可能搞黄了一件新冠肺炎“国家处方”的专利申请...


不要说我是一个“没有感情”的专利人...




感谢李工仲明、读者苏果对本文提供的帮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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